法律问答

我的汽车卖出后未过户,有卖车协议,按现在的法律,出事故我有责任吗? 我的汽车卖出后未过户,有卖车协议,按现在的法律,出事故我有责任吗?

2018-11-27 12:2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卖车不影响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为实践操作方便,建议保险单暂时不予更改投保人。

    三、如确需卖车时一并更改保单投保人,请保留好批单和原保单复印件(尽量能看清楚保单上的章);同时,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单都交一份给交警,作为事故认定的卷宗档案,今后律师可以到交警队作为国家机关档案调取,依法可作为证据使用,免除你后顾之忧。
  • 卖车不过户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对协议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但发生交通事故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受害人仍然有权追究侵权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承担责任后,可以依协议约定,要求合同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你承担。
    如果有商业险,由商业保险承担。你如果与车主与司机不是一人的,根据《侵权责任法》49条分担责任。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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