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在电影院工作。还在试用期,但是我想离职,我提前和经理说了但是他不让我走,不给我写辞职单,说要么旷工自动离职拿不到工资,要么继续工作,他这样做我该怎么办?他算是违法吗?

2018-11-28 07:2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我国《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前提是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所以建议你书面提出辞职从法律上讲较为有利。至于辞职的理由可以是多方面的,最好能找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或劳动合同的地方。你可以熟悉一下《劳动法》和重温一下劳动合同。
    2、相比之下,书面辞职比违反劳动纪律等待单位开除要好。如能找到对方违法或违约之处,再提出辞职较为有利;实在找不到对方违约的地方,也可直接辞职。
    3、没有理由地解除合同应承担相识的违约责任,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普遍的规律。如想尽量少地承担责任,一是可通过协商争取;二是如单位考虑仲裁和诉讼成本以及你的支付能力也有可能放弃追究,这是对你最有利的,你可创造条件争取达到目的,当然也同样有风险,风险不可避免。
  • 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 旷工形式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计算工资,但劳动者也应赔偿损失。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旷工后自动离职,实际就是不告而别,是严重违纪行为,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因此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即使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劳动者工资。
      结清工资和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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