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自主经营小公司的法人,我们在征得应聘者声明健康后招进了一个曾经吸毒带精神病的员工,他工作3个月就与我们的客户发生争执斗殴被重伤(我们是服务行业不允许争吵打架,矛盾发生时未报告,争执原因也不是我们要求的,我们只是被默许了),我们积极抢救陪护至康复,如今他想鉴定为工伤进而追诉我们的责任,相关法律一贯强势保护劳动者权益,我们如何捍卫我们小微企业的权益?多谢
问题补充:曾经吸毒史已去派出所确认过,但没书面证明,精神病社区民警告诉的,相关部门不给查也不给证明

企业法律顾问
2018-11-28 09:0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种情况构成工伤,企业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权益被侵权的维权期限即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侵权行为超过两年的,没有人举报,也没有再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不再查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时限。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即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侵权行为超过两年的,没有人举报,也没有再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不再查处。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如果劳动者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7、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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