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公司做财务两年前在领导的指示下,未收到任何款项的情况下虚开八十多万房款的收款收据,客户联被客户拿走了,财务没入账也没有做任何处理!领导口头说是公司知道的,没有任何书面文件,据说会低价处理房屋,处理房屋的事情是个未知数且收据没有收回来作废!要是公司倒闭的话,开收据的人会承担什么责任?行政或刑事责任?会由开收据的承担经济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8-11-28 14:3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进入清算程序,将公司的所有财产变卖偿还所有债务,破产财产变价后的金额如果不能全部偿还的话有多少偿还多少。当然如果公司本身是空壳,恶意与你们发生债务,单位涉嫌诈骗,那么你们可以起诉他们公司直接负责人或主管,公司直接负责人或主管承担刑事责任及单位处罚金。
    法律依据: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股东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十条【单位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 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
    1、主观上有符合刑法规定的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2、客观上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3、主体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法定不追究责任的情况:如诉讼时效以及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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