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员工由于工作不到位,导致公司亏损十几万,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吗?经济赔偿?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18-12-03 11:4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 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 关于刑事责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且统一的定义。但从理论上人们普遍认同的是,刑事责任是一种“否定性评价和谴责”。在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上,实际也同样体现这一点。  简而言之,刑事责任是根据相关刑事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因其所犯罪行为而应受追究的法律责任。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此处所依据的法律不是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私法,而是依据我国最为严厉的刑法。因此,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等存在着很大差别,不仅仅是程度上的区别,更有性质的差异。
    举个例子,一个人因为签了合同不履行,承担的仅是违约的民事责任,而一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承担的将可能是刑事责任。前者可能是赔偿,而后者则可能面临限制或失去人身自由的惩罚。
  •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
    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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