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通过熟人介绍,把车子卖给别人,当时车管所合同价是29万1,因为有中间人相互认识,也是在自己大意的情况下,被哄骗,把车子先过户给了别人.当时说好过几天钱就打给我.结果现在买车人和中间人都找不到了.我去报警,公安说让我去法院起诉.我应该怎么办?为什么这么明显的侵占他人财物的情况都不能立案?这算诈骗吗?而且在车管所我本来不太愿意签字,中间人因为是社会上的混混,当时恐吓威胁我,我无奈之下只好先签字了.

2018-11-28 15:5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怎么才算诈骗?一般来说,诈骗罪的构成为: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 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则涉嫌非法侵占,可以报警处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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