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与上级发生冲突,单位以违纪把我开除了,在公司已经七年了,现在我要求公司开失业登记表和劳动解除证书,领取失业金,,公司以我故意挑事为由,拒开证明怎么办

其它
2018-11-29 09:1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哪些人可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范围是:
    (一)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中且有劳动能力的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地农民;
    (三)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四)本市城镇户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二、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复员退役军人、未安置就业的随军家属,凭安置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的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的失地农民凭失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各地市月标准不同,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 有关失业金的领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只要具备了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金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失业人员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必须在60年办理。
    2、手续: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天之内持相关证明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3、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由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的: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3年以上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4年以上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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