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神志不清的人把人打死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对方要求赔偿,多少合理

2018-11-29 09:4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被伤害的,视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损失。
      在赔偿的时候,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何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以未成年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1、打死人要看具体情形,如果是故意打死他人的话,那么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如果过失打死人的话,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这些具体的判决可以通过报警,然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结果有法院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刑事责任确定后,接下来就是民事责任了,也就是最终的赔偿问题,打死人的情况,通常会被提前公诉,此时关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审理,受害人家属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要符合以下五个起诉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死亡赔偿涉及数额较大,相关的计算项目和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如果当事人自己书写起诉状,有可能会出现赔偿项目不全面,计算结果少于实际应当赔偿的数额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在提前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中,最好可以找个人身死亡赔偿专业的律师介入,可以为受害人家属争取最大的利益,同时也可以提前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额度为10万元。
  •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根据发生的费用、票据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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