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赠给我弟弟一套房子,让他多照顾照顾我父母,我能不能再赠与合同中附义务呢?如果我弟弟不履行义务能撤销赠与吗?

2018-06-13 16:5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一般来说,房产赠与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过,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外,赠与人均可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
  • 《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可以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要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即赠与的财产如果有瑕疵的话,赠与人要在义务限度内承担责任。
    赠与可以附义务。
    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同样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受赠人因此受损的,赠与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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