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私人公司上班,产假期间公司少给工资而且产假缩短,我该怎么办?

妇幼权益
2018-11-30 09: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发少工资,首先同公司协商解决,这样最快;如果无法协商,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
    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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