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0月25号到一间餐馆打工。本来是长工,2300一个月。包两餐饭。老板没有说明一天工作多少个小时。做了一天后 我向老板说明我要转兼职 老板同意 10块钱一个小时。在我做到第八天的时候,我没有去工作的地方吃饭 然后老板说 不吃饭你可以晚半小时来。我问为什么 老板说吃饭时间算一个小时 是不算工资的 可是他以前从来没有告诉过我。而且他三天两日就告诉我钱柜少钱了 要大家赔。而且上班期间 我应征的是服务员 老板要我洗碗 洗杯 洗厕所。我觉得委屈所以要辞职。老板不同意 要我继续上班。我肯定不同意 然后老板说 不上班之前的工资也不给我 我也没有去。今天到了出工资的日子 现在9点了钱还没有到。老板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30 11:1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是兼职的时候好有几个人一起去的,特别是一些学生兼职,那样就可以联合起来,一起收集整理证据。拿到足够的证据后,就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其能够协助解决。或者说想走诉讼程序的,建议可以点击右侧找个讨薪律师帮忙处理。
  • 职后满一个月开始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可以到劳动局备案的,如果拖欠,可以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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