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与一名员工口头协商变更了劳动合同的内容,请问这个合同一定无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3 11:0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无效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四、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

  •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3、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 1 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协议中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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