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面包车撞人,到医院抢救一周死亡,肇事者要承担什么责任和处罚。谢谢!

2018-11-30 17:2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该工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伤者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讼,
    一、可以节约诉讼费,
    二、可以以刑事逼民事达到调解的目的。缺点是调解不成不支持精神损失。具体找当地律师面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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