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给我盖的离职证明公章没有数字,公章是假的么,公司北京成立,在2010年成立

2018-11-30 20:1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筹建中的公司虽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但因筹建中的公司的一切责任应由公司的出资人或发起人来承担。而公司一旦成立,出资人或发起人在筹建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
    由此可见,筹建中的公司不是用人单位,出资人才是用人主体,因此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应该由出资人来承担。出资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雇用员工并形成雇佣关系,但当公司成立时,出资人雇用员工的行为将就被视为公司雇用员工的行为,雇员成为公司的员工。
    因此,公司成立后,筹建期间应纳入劳动合同期间。
  • 离职后,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社保的转接手续:
    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
    )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 离职证明的用途:
      
    1、去劳动就业保障局办理失业证,需要提供解除离职证明;
      
    2、劳动者去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手续,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3、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入职前,新公司人事部要求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
      
    4、劳动者创业,那么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那么会享受优惠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