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公司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请问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3 12:0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