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前段时间我在工厂上班(铝棒生产 就是金属冶炼(铝水)原铝铸造行业)刚刚进厂7天属于新员工他们没有没有经过入厂入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车间副主任)就安排我进入地下16米(理论上说16米其实差不多有20米深)深井清理井废弃铝渣,工作井一年多没有清理需要先把水抽出来用机器清理因为工作环境是正方形四个死角无法清理就安排我们下去清理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昏迷晕厥现象,我咨询过医生井下有一氧化碳和氯化氢,属于一氧化碳和氯化氢中毒!送医院后在ICU呆了两天一夜,转入普通病房治疗6天后出院,出院以后持续做了两个疗程高压氧治疗,一个疗程十天做了两个疗程,现在面临上班了,但是我不想再去上班了危险太大,这种情况他们给发工资么?住院医药费都是他们出的(入厂的时候他们都给我们去了工伤保险)之前在医院还有自己垫付的一些钱,如果他们不给发工资我该怎么办?之前说的出院之后高压氧治疗是厂里安排车接车送,但是两个疗程的治疗一次接送都没有过,我该怎么办?

2018-12-01 10:3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认定工伤的。死者近亲属收集证明死者身份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亡标准待遇处理有关赔偿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以上就是无合同工伤死亡问题的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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