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爸爸(64岁)妈妈(61)现在在闹离婚

  我的爸爸是个退休的人民教师,妈妈是农民,他们结婚有三十多年了。因为妈妈没读过书,家里条件也不好,所以他们就经常会有为了一些家庭琐事而闹得不愉快导致吵架。我爸爸以前也是个民办老师后来才转正的。现在我们兄弟两也都成家了,都有自己的家庭小孩。

   本来现在应该是和睦的一家的,我爸爸退休后没事就喜欢跟朋友一起拉二胡,唱歌等。妈妈就在家里给我们兄弟两带小孩,可是就在今年说(三月份开始)我爸爸就经常说跟朋友一起搞活动不回家来吃饭了,后来就直接连续几天都不回家睡了。后来经过我们的初步了解说我爸爸在外面跟别的女人有不寻常的关系(有待查正)。而对我们这个家不闻不问了,也不给我妈妈生活费了他每月有4000左右的退休金偶尔回来一次他们两就吵架,甚至有一次我妈妈还被我爸爸打了。我爸爸就说我妈妈老是不给他私人空间,在他的朋友面前说是非,不给他留面子。所以我爸爸现在提出要跟我妈妈离婚。可是我妈妈不同意,我们也不同意,不想这个家就这么散了。

    从四月份我爸爸就离家出走了,当然中间偶尔回来一两次,都是住几天就又走了,开始电话都不接我们的,差点我们进报警了。是我妈妈每天到外面去找,他就在本地确骗我们说在外地,不跟我们讲一句真话。有人看到他跟别的女在一起了。 不要我们这个家了。

    我妈妈的意思是问他要他的工资的一半做为生活费,可他只愿意每月给我妈妈一千块。还要跟我妈妈协议离婚。我妈妈就不同意离婚,但是要他每月工资的一半至到终老。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应该向法院起诉。我妈妈可以胜诉吗?还是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呢

   我们是不是可以向教育局申请冻结或者把他的工资发到我妈妈的名下呢?

离婚
2018-12-02 05:2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生产奖;
    2、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其他奖金。”因此,工资、奖金、津贴收入等属工资的范畴。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应分割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工资也应分割,但花掉的工资不用计算在内。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法院的收费是50-300不等,财产分割涉及20万以上,还要加收。具体见下面规定。诉讼费用也是先调解再判决。一般是双方分摊或者由拿到财产特别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过错方负责。
    4、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