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在工作过程中摔倒导致腰椎2/3/4节横突节折。老婆为了照顾我请假在家照顾我。老板没有买工伤保险,我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向老板追讨所有费用?

2018-12-02 10:2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如下: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偿。
  • 工伤认定办法如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没交保险出现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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