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随身携带驾照,但带了行车证,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身份证在警务通上查到了驾驶证号但仍然要求扣车;在当事人提出异议时,交警将没有阻碍交通的车辆强行拖车,并且拖车后没有告知拖到什么地方,也没有开具拖车凭证;同时还扣留的行车证和身份证,这样合法吗?

2018-12-02 20:1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警无权扣留身份证,除非有交通肇事罪嫌疑被执行了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第3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二、因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被扣,在接受处理和补办相应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最多15个工作日。
  • 哪些情况交警可以扣车?   9种情况下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扣留车辆后24小时内交予交管部门,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提供补办相关证明后,应及时退还车主。   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后车辆上面的货物能不能卸下来?  
    1、可以的。货物重量检测完成后,可以卸货。车辆检测完毕后,车主也可以要求提车。但对方如果向法院提出交保扣车的话,法院对对车辆进行查封。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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