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横过一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被一公交车撞伤,导致颅内少量渗血,脑挫裂伤及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至今已50天,仍然偶尔有头疼现象,身体被撞部位酸痛,切有发凉感觉,医生说恢复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但是恢复到什么程度,时间多久很难讲。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请问,此种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2018-12-03 05: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 第一,收集相关主张赔偿的证据,比如医疗费和交通费等,对于误工费、营养费等可以暂时高点估算。如果可能构成伤残,那么带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根据伤残情况再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第
    二、尽量与对方协商,即使对方态度强硬,也可以积极协商。当然了,同时也要做好起诉准备,比如收集相关车辆、车主和投保保险公司的信息。
  • 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间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有一定的期限和严格的规定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经过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在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当事人预期不申请调解的,调解生效不予执行的,或解调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江苏-盐城吗?是什么户口?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需要治疗多少次?具体的都包括哪些费用?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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