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无证驾驶货车追尾别人车子,我车2人员死亡,包括驾驶人,交警认定我50%责任,主要责任,前方2车个25%责任,现在它方答应的赔偿不符合我的要求,如果起诉到法院会不会对我不利?或则其他问题!

2018-12-03 11:4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车祸赔偿协商不一致,到法院起诉,主张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责任,赔偿
    1、车辆维修的费用由自己先行垫付,开好正式发票,拿了发票向对方索赔
    2、车辆维修好之后打电话通知对方直接去修车的地方直接去支付,发票直接开给对方
    3、上面2个办法都不行的话,你先垫付之后拿了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资料去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具体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下财产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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