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4年七月份毕业的大学生,进入了一家还没正式成立的外资企业,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到了2015年1月份,现在工资还没以前拿的多,我想辞职了,所以我想问一下,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3 14:4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
      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各地规定不同,实践中是不低于最低保障工资的。但法院判决可能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阅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单位劳动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劳动合同法》对双倍工资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可以申请双倍工资,除了第一个月后面几个月都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过程毕竟比较麻烦,而且耗时长,建议还是先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同事还是会知道的,没必要不好意思,这是自己的正当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写一份仲裁申请书,附上证据材料,去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受理后会先要求单位提交答辩材料证据,然后安排调解,调解不成择期开庭。
  • 你好,如果你主动辞职时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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