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20-11-06 13:4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针对离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将简要回答如下:在财产分割份额确定事项上,一般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确认所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二、平均分配,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
    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少分或者不分。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