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台资企业总部在上海,工作两年一个月,合同明确注明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却因本人农村户口为名不予缴纳,青岛当地无此政策,公积金缴纳区分城市和农村。后因本人业绩突出,以激励政策为名将于本年9月份给本人缴纳,请问我通过什么途径追回我本应缴纳的公积金?我同事除了农村户口的其余都缴纳了。谢谢回答!

2018-12-03 22:2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
    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狭义上,特指已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另一方面也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毫无疑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在“用工”,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因此,只要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开始用工,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
  • 例如: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按照目前的政策,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人员只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是,有几种情况,可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1.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农村户口人员,以个体户、私营企业员工的身份购买。
    .农村户口人员,在企业单位打工的,以企业单位员工身份统一办理。
    3.被征用了土地的失地农村户口人员。
    4.其他特殊政策规定的农村户口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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