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有一处房产,男方原有一儿子,女方原有一女儿,男方去逝以后,房产怎么分配

2018-12-03 22:4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有一煮,就按照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平均分割。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故必须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上述行为,女方才有权利要求男方赔偿,若只是偶尔一次的婚外性行为,男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因为这样的行为还不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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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款部分对方要承担一半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父母给的4万元若有证据证明是借给你们的可以要求返还;汽车价值通过估价
    3、对方构成侵权,赔偿数额要看你的实际损失;若对方撞你的行为构成犯罪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4、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但也会考虑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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