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问题是:我于2016年11月1日入职,公司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将于今年5月1日转正,我因与团队主管产生认知矛盾,其多次对我进行无理的加班要求与多次言语攻击,故我于4月27日(尚在试用期内)提交辞职邮件,同时在公司员工官网上提交离职流程,部门总负责人对我表示挽留,并多次表示不同意我的离职要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进行顺利离职?是否会自动转为正式员工?若公司强行挽留或拖延离职审批(在我离职之前本部门已有五位同事离职被公司强行拖延两个月)我需要如何使用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自我保护?若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申请赔偿?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仲裁
2018-12-04 06:0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正式员工是指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等)。
    通过这个试用期来考察一个员工的综合能力,看其能否适应这份工作以及将来的发展潜力。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员工可以离职,劳动仲裁跟员工是否在职无关,只要仲裁有效的时限内提出劳动仲裁就可以的。
    2、《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