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近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因纠纷已离职,已申请仲裁,公司通过快递寄了一张关于上班报到的函,说无故旷工,没离职证明,月底开庭,仲裁时提供银行工资单,工作服,开庭有胜算吗

2018-12-04 06:3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没有出具的,劳动者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就解除的事实及依据进行举证,如无任何事实及依据的,构成违法解除;
    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赔偿金;
    3、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 劳动仲裁开庭前,劳动者需要带上劳动仲裁申请书、所有的证据原件、身份证和开庭通知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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