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右侧非机动车道超车,被左侧车辆撞过来。撞向我左侧车门致使我与右侧树木碰撞,而它当时未踩刹车,把车开到了对面车道,撞到了对面驶来的车辆。责任认定我方是全责,而它的认定书上的事故发生经过与我们当时所录口供不符,严重简化了。而且我怀疑交警部门收了对方的好处。

2018-12-04 14:5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后车碰撞到前车的事故责任认定分两种情况,责任认定结果截然不同。
    第一种情况是属于前面汽车在行驶中突然改变方向或者变换车道的情况而造成的车辆碰撞事故,由前面的汽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是属于后面的汽车在超越前面正常行驶中的汽车造成的碰撞刮擦事故的或者是前面车辆在行驶中使用制动,后面的汽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而发生追尾事故的,不管碰撞部位在什么位置,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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