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自家车在县乡道路中间行驶,从后方来了一辆摩托车,他自己超车时候不慎与我发生碰撞。当时以为他没事,我们就都走了,后来他联系我说腿部骨折了,他报了警。交警来了说是我的主要责任,这个判决正确吗?我当时是直线行驶。而且当时他喝酒了,我闻到了,但是以为没事也没有让他采集血液。现在我该怎么办?另外我得知他没有驾驶证。谢谢回答者。也请专业的回答,给我个下一步的建议。

2018-12-04 20:2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主要责任:如机动车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的,主次责任划分为七三开。但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为八二开。因为这是根据交通安全法的关于经济赔偿责任部分方面,考虑到社会和谐,适当增加机动车百分之十的经济责任。
    同样道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的,同等则为六四开,次主为四六开。
  • 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有车保的,可找寻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此次的赔偿责任。
    一般这种情况,归属对方责任,由对方赔偿。
  • 报警,解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
    一、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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