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2010年10月12日,6:30分在神池县城,拉煤的公路上,我一辆大卡车,堵车,车辆没有行驶!有一辆摩托车在前面一辆车上要了10元钱,到我们车这里以后,他没要钱,把摩托车放倒在公路边上,自己躺下了,就说我们把他刮倒了,我们报警了,交通事故处理所的警察到了,让我们把他拉到医院,把我们的车扣了。今天,警察让我们给他向医院交押金,我们说,我们没有碰到他,请问这个事情怎么办?

2018-12-04 20:4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向当地的交警部门报案。现场不被破坏时报案。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押金能取回多少: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完了,拿协议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去交警队取回。
      交通事故押金由交警部门根据伤者的诊断证明做出决定。押金只是一种保证的作用,不等于赔偿金,与最后的赔偿责任无关。  交通事故与交通违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与之相应的有不同的处理措施,违章交警有处罚权,可以罚款。
    而交通事故所扣押金,不同于罚款,其是处理事故所预交的费用,(如停车费,赔偿金等)事故处理完结应多退少补。
  •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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