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之前与医院签了份协议,上面写的要在医院服务5年,在5年内辞职就要交5 万元违约金。但是医院从我工作起要给80%的奖金,麻烦资格证后就是全奖金,我现在拿到证了,没交医院,现在没拿全奖金。工作前一天我们又签了劳动合同,上面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只需要提前30天交辞职信,没有说交违约金。所以我工作快一年了辞职,到底该不该拿违约金?签了劳动合同是不是前面那个协议就无效了呢?在线等,急,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3 17:3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是不符合以上规定是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你只要按照程序去辞职就可以不用缴纳辞职违约金了。
  • 劳动合同无效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四、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原劳动部的劳动关系指导意见,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几个,如企业条件、劳动者年龄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上述几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即只要具备了上述条款,无论其名称是否是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也构成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同时,因劳动合同本身是由企业提供的文本,劳动者只有签与不签的表示,而不可能完全平等。
    所以在劳动关系中,适用于普通合同的显失公正显然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尤其企业单位无权提出合同显失公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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