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今年的毕业生,在医院上班,试用期内,已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入职之前签过三方协议,现在医院说我要交三方协议上的违约金。可是劳动合同上并没说有违约金这回事儿。我该怎么弄?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06 12:2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及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内的;第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另外,一般情况下您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否则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 用人单位违约包括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等等。责任:用人单位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劳动者违约包括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违约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四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不交违约金;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但不交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但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四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服务期未满,又不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按“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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