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3 17:3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员工违纪的情节可能导致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进而影响违纪员工的切身利益,并有可能引发劳动仲裁与诉讼。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在劳动仲裁与诉讼中承担着主要的举证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一定要完善处罚程序,并增强证据意识,以应对可能的仲裁与诉讼。
    处罚程序应由用人单位制定正式的规章制度,公示给所有员工,以便公开执行。处罚程序可以包含:·确认违纪事实:应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形成处罚意见:应明确相关条款,处罚应公平、适度,符合法律规定;·签发违纪通知:应由主管部门统一签发,不可滥用处罚权;·通知送达并由违纪员工签字:应尽量使员工自愿签字。
    在实践中,确认违纪事实一般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明确员工所违反的具体法条、规章制度条款等。在此基础上,由主管部门形成统一处罚意见,由相关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签发违纪通知单,送达给违纪员工,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为避免员工因违纪拒绝签字,应同时采取其他诸如录音、录像等形式证据佐证,使上述文件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为可能发生的仲裁或诉讼做充分的证据准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发生违纪行为是难免的。
    制定一整套完整、细致、明确的规章制度,坚持公平、公正等处罚原则,一定会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
    (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况: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否则,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是违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