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表弟因诈骗被判刑,判刑后我才知表弟曾以调动我的工作为由,骗我25000元.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12-05 0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涉嫌诈骗罪,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发现诈骗事实或者诈骗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不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检察院提出立案。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