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位亲友是一位在职教师,2003年患癌症,当时政府没有给教师办理医疗保险,医药费由当地政府报销,但多次找乡政府报销医药费,乡政府均以没钱为由拒绝报销。现在我的这位亲友应该怎么办?

2018-12-05 08:2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部分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如下:
    1、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3、治疗项目类:
    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 1、医药费的保险按照你参加医保的规定,在符合报销项目中在医保基金中按比例支付nn
    2、病假工资n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交回答n
  •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现在报销流程和报销手续大大简化了,患者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出院时现场报销。这个时候就要注意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
    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给你出院通知单,包含各种开销明细,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等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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