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吗? 土地使用权失效后,如何继续持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如何?

2020-11-15 05:4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只有本村居民享有使得权。非本村居民的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如有买卖,亦属于无效,买卖关系法律不予保护。《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国土资源部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是由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现在是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有效依据。

  •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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