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辞职了,但是公司没给我买社保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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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随时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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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
劳动关系存在、工资表、考勤等,你不需要很多
证据,通常劳动关系不难确定的。极少部分证据即可。
二、工资应当支付给你的,尽量协商要回,如果协商要不回,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
仲裁,注意申请之前要组织好以下证据:
1.劳动关系存在时间的证据,
2.每月工资数额的证据。
三、保险部分:单位这种做法是非法也是违规的,你可以到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内)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是我国专门为解决职工问题特设的机构,一旦查出有该类违法现象,会依法处罚用人单位的,解决效果很好,你可以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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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给你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这样做:
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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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