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朋友2016年1月6号在我们县的职业教育学校宿舍和五个同学殴打了两个同学,之后脱了同学的衣服,在2016年1月10号被关进了看守所,2月5号取保候审了,现在受害者起诉了,我想问一下如果开庭,这个会被判什么刑

刑事辩护
2018-12-05 23:5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司法实践来看,取保候审之后,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只要不被收监,绝大多数会宣告缓刑。在取保候审期间,收监羁押的情形,参照如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般只要能成功办理到取保候审的, 开庭前是不需要收监的, 宣判的时候也很有可能被判缓刑。
      除非此人很有可能被判实刑, 才会对其收监。
      根据司法实现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只要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即使当庭未宣判也不会改变强制措施的。
  •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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