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8.12.1日入职,签订了4年合同的试用期为半年。我今天上了5个月的班。公司从直营转为代理,公司以销售业绩差、试用期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样合法吗?

2020-11-20 08:1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公司项目招标不是因为你个人失责原因造成的,公司无权单主解除合同。
  • 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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