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没发现对方有婚外情,离婚后一个月发现对方在没离婚前有婚外情。可不可以主张另一方合法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离婚
2018-06-13 20:4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因婚外情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一般情况下,过错方都应该主动给无过错方一定赔偿。但也不排除有的无过错方会得理不饶人,开出天价赔偿金。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做才能减少这个赔偿金数目呢?  离婚赔偿,也叫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定的离婚赔偿中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情况。因此,因为婚姻中存在第三者也就是婚外情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的。  首先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应该给予对方一定赔偿。
    其次在对方发现自己的婚外情后,不要恼羞成怒,甚至出手伤人,过度刺激对方的精神状态。除此之外,还应该主动联系对方的家人、朋友,对其进行开导劝解。最后再确认自己要结束这段婚姻后,再冷静地与对方商谈。
      如果遇到对方开出天价赔偿金也不要惊慌,您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为您断定一个合理合适的赔偿金额。  当然,如果您能够对婚姻保持始终忠诚、不离不弃,这就完全避免了因婚外情而要支付给对方的赔偿金了。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方面的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婚外情离婚物质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导致离婚的,物质损害一般是指在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差旅费等不必要的金钱损失。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可以在起诉书中明确列出。  
    2、婚外情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导致离婚的,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不论是在感情方面抑或生活方面,给配偶方带来的伤害均是巨大的。实践诉讼中,大部分受到此类伤害的一方在离婚时都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参照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在实践中一般会考虑  
    (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2)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3)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具体的也需要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及地方的消费水平,精神赔偿数额大部分情况下取决于法官的裁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