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人事方面的问题,我现在所在公司的福利待遇,采取工资+季度奖金这样的方式发放,然而今年制度变革,公司要强制扣除每季度40%的奖金,延后一年发放,比如2015年1季度的奖金,就会拖延到2016年10月,依次顺延。而且在这期间,离职的员工无法再追回那被扣除的40%,我想问问这样是合法的吗?如果不合法,我应当采取怎样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收集证据之类的,我需要什么?走怎样的法律程序呢?
百忙之中打扰了您,如不吝赐教,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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