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上班因受伤住院这算不算工伤医院检查头里面有骨折耳朵受伤伤了神经听有点下降在厂里工资计件一天能拿到150元左右我问一问如果打官司厂里大致能补偿多少

2018-12-06 19:3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劳动者工地上、工作时间、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所在省市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