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麻烦咨询下:我们工厂是一家日本机械厂,这段时间员工玩手机被老板看到,现在要求员工上班以后把手机关机统一收起来保管,公司没有下发任何公告及文件只是口头讲了一下,员工规章制度里面也没有要求不允许带手机进车间(只是说工作原因玩手机小过一次),厂子也没有特殊环境和保密部门,由于我没有上交手机被警告罚款。

现在我提出工厂无权限制员工通讯和公司违规公司制定的员工规章制度,单方面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仲裁
2018-12-07 08:03: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如果存在过错,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强令劳动者违章操作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缴纳保险员工可以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企业无权对违规员工罚款的权力  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奖惩制度、考勤制度中经常有罚款的规定。甚至把工资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规定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禁止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否则将受到一定的经济或者其他形式的处罚,重者还将被开除。
      那么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呢?根据我国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公司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的。当然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但必须合理合法,不能超越于法律法规的权限。
      很显然,如果该通信企业对员工进行了罚款,很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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