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套房子,男方是婚前付的首付,婚后办的房产证,且男方给父母写了首付的欠条,离婚后,首付是算共同的还是个人的

离婚
2018-12-07 09:3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代公司签订的欠条,个人债务承担问题如下:
    1、个人打的欠条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权代理行为。
    2、个人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个人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
    3、欠条上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能适用所谓的两年诉讼时效。

  •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对方不能请求分割。
    2、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来判决,但这套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应分割,如女方离婚后无居所的,可以请求男方给于适当的帮助,比如房屋的居住权等。
  • 婚前一方有房产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视为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房产,在结婚时没有添加另一方名字,若遇到拆迁情况,处理规则: 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不享有任何权益。
    房屋拆迁后所有权人所分配的房产若同意添加另一方名字,视为赠与登记双方名字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
    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
    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