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如果不是那么多呢?

2020-12-05 22:5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产权房屋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为准。而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等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

  •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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