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4月2日晚18点10分、我骑自行车、被后面驶来的货车挂到,造成我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前期治疗、误工费、护理费、伤残等级、等费,经法院判决已按相关法规由保险公司依法理赔(未包括后续治疗费)。我2016年11月8日去医院手术取出内固定后,经康复治疗于2017年1月20日出院。经与保险公司协调,保险公司不陪后续治疗手术和康复期间为空制血糖、血压、和冠心病、而用的降糖、降压和为稳定冠心病用药的医药费,务工损失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请问: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有支持我的相关法律法规吗?

2018-12-08 08:3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如何赔偿?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

    如果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或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法院可以在审理时可以予以采信。
    一般而言,医院出具的证明往往比鉴定机构鉴定的数额要高,所以受害人在出院时最还能让医生出具二次手术费和后续治疗费的证明。如果医院不给出具证明的,可以进行二次诉讼,诉讼时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准。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费诉讼时效

    从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也存在问题,就是后续治疗。很多情况受害人的伤势不是一次手术治疗能够治好的,还必需进行二次手术(如取内固定的钢钉、螺丝等)。
    二次手术距第一次治疗的时间一般都很长,半年、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都有。二次手术,必然要发生费用,也就是后续治疗费,这肯定应该也是受害人的损失,后续治疗费发生后,这时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才确定下来,如果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用赔偿诉讼时效从此时才起算,可能距事故发生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距受害人治疗终结可能也时间不短了,这显然失去了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 在一般交通事故赔偿中,医疗费用赔偿在赔偿额度里会占有较大的比重,此时的医疗费用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因接受医院的诊疗、住院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手段而达到恢复康健目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医疗费用的范围:根据《最高人们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实践中,医疗费用的计算公式可以概括为:医疗费用=诊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原则上都要求有必要性质,即是说对于可有可无的一些额外费用,受害人即使要求赔偿,也会有被以该费用没有医疗必要性为由面临得不到赔偿支持的风险。
  •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建议你对案情进行详细描述,你可以致电律师或者面谈详细的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以供律师作出最专业的判断。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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