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和我对象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分开了,当时买房子购房合同上共同还款人有我的名字,这样是不是会牵扯到我的利益

2018-12-08 12:0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规定婚前购房的为个人财产,在房产证办理出来之前是以购房合同和契税缴款单上的姓名为准的。
    如果你是婚前一次性付清的,该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的,如果你是银行按揭贷款的,那么婚后共同还款部分的房产是属于你们夫妻俩共有的。

    如果你们离婚的话,该房产的分配原则上是夫妻双方先自行协商,协商未果的就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执行,房产归房产证上的人所有,但还是要支付给另一方相应比例的赔偿的。
  •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规定同以往的规定不同,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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