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庆节的时候和老婆在苏州新区看楼盘,因为我们的条件达不到苏州的购房条件(我老婆吴江社保还差2月就满一年,我不在苏州工作),所以想先看看。结果在一楼盘被售楼小姐纠缠,我们明确告诉她我们的条件,其中吴江社保在苏州严格说是限购限贷的(这也是后来我们才知道的)。就因为这一政策她没有理解,导致现在的局面。她承诺先付首付款,等社保满了,再去办按揭。1号交了定金,8号晚上我发现了这个问题,就打电话问她,是不是有这个政策,她说也不清楚,要明天给我答复。9号上午告诉我,是有这个政策,同时建议我通过中介补办税单,从而获得购房资格。我们经过了解,那样做的风险是,如果补办,房产证办不下来。拒绝了她的建议,并要求退还定金。10号我将这个事情过程通知电视台,通过媒体调解,温和的解决这个事情。但是开发商很牛。迫于无奈,我只好投诉到市长信箱。第2天就有工作人员和我联系,并询问大概情况。今天承诺在

2018-12-09 12:4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依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证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 如果你说的情况没有载入合同中,这就很难说是开发商的责任了。 关于你说的缴纳的定金是否能退的问题,这要看你的房屋认购书和给你开具的发票到底是书写的定金还是订金?如是前者,如你违约,只能退还超出总房款20%以上的部分,20%以下部分,是不可能给你退还的;如是开发商违约,你住双倍返还定金也仅限于20%以内,超出部分只能退本金。
    具体建议你直接聘请律师给你依法维权,如需要请直接与我联系
  • 以下情况可以退:
    一、延迟交房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没有产权证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四、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六、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 关于买房定金不退怎么办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比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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