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住一楼,二楼积水漏到我家,导致我家天花板损坏,家具地板受潮,二楼住户从外地赶回来,看到自家积水认为是自己家水管破裂,同意负责我家一切损失,后发现是五楼的水漏到二楼,所以认为我家漏水是由于五楼漏水,而二楼水管并没有破裂,所以让我家直接找五楼理赔,五楼认为他家水是漏到了二楼,所以不理我家。现在问题是:1、由于家具受潮,需等到来年黄梅天看是否会发霉来决定是否需要更换家具从而决定赔偿金额,这个流程该怎么处理;2、我家该找谁家理赔,二楼认为不是自己责任,而五楼认为他们只需负责二楼损失,我们找五楼洽谈他们根本不理;3、我妈晚上睡觉,楼上漏水直接漏到她脸上,导致后来她睡觉一直不踏实,精神损失费该怎么理赔,找谁理赔;4、某些布艺家具受潮,虽还可使用,但收到损失,这个损失是否应该适当理赔,理赔金额怎么算

拜托律师能帮忙解惑

2018-12-09 16:29: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侵权损害时,通常受害方可以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情况要求侵权方进行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楼上存在漏水的情况,可以请求对方立刻进行修缮,避免漏水产生更大的影响,并且进行赔礼道歉和对漏水产生的损失进行积极的赔偿。
  • 关于楼上漏水处理问题的解答,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可以以相邻权纠纷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民通意见》:第一百零二条.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1、楼上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漏水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及使用权利,对此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对漏水亦负有过错,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在确认损失范围的情形下,根据损坏财物的最初购买价格,综合考虑其使用时间予以折价赔偿。
    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0条、13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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