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异地办理了离婚,现在想把户口迁回本地,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
2018-12-09 16:4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1.双方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
    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 首先,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必须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次,如果双方或者被告在外地已经生活超过一年,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被告的居住地进行起诉,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